关于宝安区2015年度实施标准化战略资助拟资助项目的公示
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实施意见》(深宝府[2012]21号)及《宝安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宝规〔2013〕14号)等有关规定,经我局审定并综合有关部门的意见,现将宝安区2015年度实施标准化战略资助拟资助项目名单(见附件)在宝安政府在线门户网站及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拟资助项目有异议,请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异议材料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要求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对异议人身份按规定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受理异议的部门: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宝安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计量科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城42区翻身路75号307室
邮编:518101
联系人:欧阳先生、张先生
联系电话:27836258、27836255;传真:27836015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宝安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