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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深圳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粤人社规〔2024〕16号)等文件规定,我市启动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返还对象为参保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发布时间: 2024-10-17|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助企纾困
申报日期: 2024-10-17 / 2024-12-31
60天后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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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汕特别合作区助力企业纾困解难(贷款贴息支持、企业用工支持)最高补贴50万

为帮助我区企业纾困解难,鼓励项目加快建设,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增强上下游产业链集聚效应。制定《深汕特别合作区助力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最高扶持500万。
发布时间: 2023-01-01|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助企纾困
申报日期: 2023-01-01 / 2023-03-31
2023-03-31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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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稳链稳产支持最高补贴50万

光明区制定《光明区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若干措施》:免租减租支持、融资降本支持、用工稳岗支持、稳链稳产支持、文旅纾困支持、餐饮稳企支持、防疫保障支持、防疫科技攻关支持;最高资助1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2-04-02|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助企纾困
申报日期: 2022-04-02 / 2023-01-31
2023-01-31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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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延续实施稳岗扩围政策

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60%返还。
发布时间: 2021-03-25|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助企纾困
申报日期: 2021-01-01 / 2021-12-31
2021-12-31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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