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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相关配套要求,重大项目和平台主要包括科技部牵头或归口管理,落地广东省且国家有配套要求的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等科技重大项目,国家实验室及其基地、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全国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科技重大平台,以及其他省委、省政府确定配套支持的重大项目和平台。国家明确地方财政配套额度或比例的项目,原则上由省市等地方财政共同配套,以达到国家要求;国家有配套要求但没有明确地方财政配套额度或比例的项目,省市等地方财政视情予以积极支持。地方财政应配套资金中,省级财政配套原则上不高于50%。单个项目省级配套金额超1亿元(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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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重要论述精神,根据《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十四五”行动方案》,现启动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海洋科技”重大专项旗舰项目申报工作,立项项目按程序审核报批后纳入项目库管理,视年度财政预算及项目落地情况分批出库支持,结合项目进展分阶段拨付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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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相关配套要求,重大项目和平台主要包括科技部牵头或归口管理,落地广东省且国家有配套要求的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等科技重大项目,国家实验室及其基地、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全国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科技重大平台,以及其他省委、省政府确定配套支持的重大项目和平台。国家明确地方财政配套额度或比例的项目,原则上由省市等地方财政共同配套,以达到国家要求;国家有配套要求但没有明确地方财政配套额度或比例的项目,省市等地方财政视情予以积极支持。地方财政应配套资金中,省级财政配套原则上不高于50%。单个项目省级配套金额超1亿元(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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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相关配套要求,重大项目和平台主要包括科技部牵头或归口管理,落地广东省且国家有配套要求的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等科技重大项目,国家实验室及其基地、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全国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科技重大平台,以及其他省委、省政府确定配套支持的重大项目和平台。国家明确地方财政配套额度或比例的项目,原则上由省市等地方财政共同配套,以达到国家要求;国家有配套要求但没有明确地方财政配套额度或比例的项目,省市等地方财政视情予以积极支持。地方财政应配套资金中,省级财政配套原则上不高于50%。单个项目省级配套金额超1亿元(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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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创新的相关部署,根据《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实施方案》,现启动2021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精密仪器设备”重点专项项目申报工作。本专项设置4个专题,共10个研究方向。最高资助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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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创新的相关部署,根据《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实施方案》,现启动2021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现代种业”重大专项项目申报工作。本专项设置6个专题,共28个研究方向。最高资助7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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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大湾区绿色、低碳、安全、高效发展,2020 年设立广东新能源重点专项。汇聚国内外优秀人才和优势团队,攻克新能源产业发展亟待突破的关键技术,取得一批标志性成果,提升我省能源领域高技术水平和国际竞争力,有力支撑我省新能源产业的发展。设置海上风电、先进核能、太阳能等专题,共 10 个攻关方向,拟立项不超过 12 项,实施周期为3 年左右,最高资助金额1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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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大湾区绿色、低碳、安全、高效发展,2020 年设立广东新能源重点专项。汇聚国内外优秀人才和优势团队,攻克新能源产业发展亟待突破的关键技术,取得一批标志性成果,提升我省能源领域高技术水平和国际竞争力,有力支撑我省新能源产业的发展。设置海上风电、先进核能、太阳能等专题,共 10 个攻关方向,拟立项不超过 12 项,实施周期为3 年左右,最高资助金额1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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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大湾区绿色、低碳、安全、高效发展,2020 年设立广东新能源重点专项。汇聚国内外优秀人才和优势团队,攻克新能源产业发展亟待突破的关键技术,取得一批标志性成果,提升我省能源领域高技术水平和国际竞争力,有力支撑我省新能源产业的发展。设置海上风电、先进核能、太阳能等专题,共 10 个攻关方向,拟立项不超过 12 项,实施周期为3 年左右,最高资助金额1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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