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申报中
坪山区宣传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对象为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以及依法登记注册的宣传文化体育类企业、社会团体和组织。资助的范围包含:社会科学研究、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融媒创新新闻宣传、网络文化培育、文艺精品创作、公共文化活动、体育活动和赛事、国际人文交流合作项目等,最高扶持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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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宣传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对象为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以及依法登记注册的宣传文化体育类企业、社会团体和组织。资助的范围包含:社会科学研究、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融媒创新新闻宣传、网络文化培育、文艺精品创作、公共文化活动、体育活动和赛事、国际人文交流合作项目等,最高扶持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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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坪山区服务业提质增效,加快构筑先进制造业和高端服务业双轮驱动发展格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坪山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措施。申报主体原则上必须是在坪山区实际从事经营活动,且属于金融、商贸、营利性服务、会展服务、保税服务、服务业新业态等领域企业。共计资助20个项目,最高资助金额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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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战略要求,培育新型文化业态,提高坪山区文化创意产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引导产业转型升级。决定开展坪山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该项目包括有支持企业(项目)引进及建设、支持园区(基地)平台建设、支持重点领域及品牌打造等。最高资助金额为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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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战略要求,培育新型文化业态,提高坪山区文化创意产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引导产业转型升级。决定开展坪山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该项目包括有支持企业(项目)引进及建设、支持园区(基地)平台建设、支持重点领域及品牌打造等。最高资助金额为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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