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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凤凰英才计划是特色的人才激励机制,有利于推动我区科技进步、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产业转型升级的顶尖人才。包含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建设配套资助、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日常运营经费配套资助、留学人员创业配套资助等13个资质方向,提供事业平台、科研经费、团队支持、生活保障等一揽子“政策包”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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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卓越工程师计划包含首席工程师工作室启动经费资助、首席工程师工作室日常运营经费资助、首席工程师奖励补贴、宝杰出工程师奖励补贴等10个扶持方向,最高补贴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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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对口帮扶、产业协作包含有示范项目投资支持、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支持、落户奖励、总部认定支持等,根据项目投资总额,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落户奖励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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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监管局对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由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且符合奖励资金条件的,每户给予奖励资金10000元,四年合计奖励上限户数为240 户,奖励资金发放采取“一次申请、三次核发”的方式,对提交申请的转型企业,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分三次发放奖励,第一年发放4000元,第二年发放3000元,第三年发放3000元,帮助企业转型后良好经营,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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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发展总部经济,促进南山区打造“深圳双中心”建设,对在南山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行使投资管理、经营决策、组织管理和服务等总部管理职能,核心营运机构、职能机构均设在南山区,拥有不少于2家的全资或绝对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且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认定为南山区总部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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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总部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总部企业的认定范围: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传统产业等行业。新引进总部企业,在认定之日起三年内申请支持的,按其申请年度形成新区地方财力50%的总额,最高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分两年给予支持,每次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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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落户区属国有企业作为运营主体的南山区对口帮扶(支援)地区共建产业园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或设备投资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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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经济发展分项资金总部企业办公用房扶持项目的政策内容是经认定的南山区总部企业,于2016年1月1日后在南山区新购置或租用自用商品办公用房(不含附属和配套用房)的,可申请最高1000万元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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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招商推介力度,吸引国内外优质项目落户我区,决定开展南山区经济发展分项资金招商和宣传推介活动资助项目,鼓励行业协会或企业开展经事先备案通过的招商和宣传推介活动,按实际发生费用不超过50%比例,给予最高50万元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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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山区新设立或新迁入,落户资助的非金融企业首次装修办公用房的,可按照其实际发生费用20%的标准,给予不超过600万元支持。已获市政府用地出让政策扶持的企业不再安排装修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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