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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发展总部经济,促进南山区打造“深圳双中心”建设,对在南山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行使投资管理、经营决策、组织管理和服务等总部管理职能,核心营运机构、职能机构均设在南山区,拥有不少于2家的全资或绝对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且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认定为南山区总部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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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南山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双区”建设机遇,实现南山建成世界级创新型滨海中心城区的目标,同时规范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根据《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全区经济工作部署,设立南山区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支持范围包括支持商贸企业转型升级、支持商业企业扩大规模、支持企业走出去发展战略三大部分,最高资助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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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南山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双区”建设机遇,实现南山建成世界级创新型滨海中心城区的目标,同时规范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根据《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全区经济工作部署,设立南山区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支持范围包括支持商贸企业转型升级、支持商业企业扩大规模、支持企业走出去发展战略三大部分,最高资助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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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发展总部经济,促进南山区打造“深圳双中心”建设,对在南山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行使投资管理、经营决策、组织管理和服务等总部管理职能,核心营运机构、职能机构均设在南山区,拥有不少于2家的全资或绝对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且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认定为南山区总部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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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经济发展分项资金信息服务和服务贸易资助项目支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做大做强、服务贸易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发展、支持企业开拓离岸服务外包市场。最高资助金额为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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