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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选拔杰出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对象,主要对具有突出学术水平,研究方向处于科技发展前沿领域,在本学科领域有重大发现、较大影响力和较高的学术造诣,具有成长为大师和战略科学家潜力的中青年领军人才进行重点培养。每两年选拔一次,每次选拔不超过10人。培养期为5年,培养期内应当在深圳全职工作,不得同时与深圳市外用人单位建立或存在劳动、人事关系,且不得再申请市级及以下其他人才培养类专项资助。培养经费分为1000万元、1500万元、2000万元人民币3个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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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产业紧缺人才培训项目是支持各类社会服务机构为民营及中小企业提供专业人才培训公共服务。申请各类产业紧缺人才培训机构,对培训项目进行补贴。按参与企业人次给予资助,每人每次最高资助不超过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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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市依法设立的企业、行业协会、职业培训机构、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以及承担职业培训职能的其他事业单位为申报对象,引导职业培训机构做优做强,进一步优化技能人才培养供给结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计划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的均可申报;每年择优10个项目,每个项目按总投入的50%予以奖补,最高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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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31号)、《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粤财税〔2023〕21号),制定深圳市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2021年纳税年度、2022年纳税年度财政补贴,个人所得税补贴额最高为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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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生动局面,围绕搞好人才培养开发,全方位加大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力度,全要素构建世界一流人才发展生态体系,让各类人才的创造活力竞相迸发、聪明才智充分涌流,现就实施“鹏城英才计划”。最高资助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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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标准领域专项资金资助奖励包括有:标准制定、修订项目、标准试点或示范项目、标准化技术支撑机构项目等12个小项。项目已经审核通过,最高可获得200万元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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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标准领域专项资金资助奖励包括有:标准制定、修订项目、标准试点或示范项目、标准化技术支撑机构项目等12个小项。项目已经审核通过,最高可获得200万元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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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和《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体系,加大对科技型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生态链,制定本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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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31号)、《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粤财税〔2023〕21号),制定深圳市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2021年纳税年度、2022年纳税年度财政补贴,个人所得税补贴额最高为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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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产业紧缺人才培训项目是支持各类社会服务机构为民营及中小企业提供专业人才培训公共服务。申请各类产业紧缺人才培训机构,对培训项目进行补贴。按参与企业人次给予资助,每人每次最高资助不超过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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