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申报中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粤人社规〔2024〕16号)等文件规定,我市启动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返还对象为参保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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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技术改造奖励项目通过技术改造扩大生产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的生产企业,或是具有转换条件的通过技术改造快速转产疫情防控物资的生产企业,且2020年1月10 至4月20日期间纳入各级政府(包括国家、广东省、深圳市政府,含各级相应新冠肺炎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下同)调配或收储的合格产品不低于其新增或转产产能的50%。每家企业累计享受的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且所获市、区政府奖励金额不超过设备的实际投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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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有效应对近期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感染的肺炎疫情,我委决定组织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诊疗防疫设备产业化专项申报,项目实施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按经项目评审报告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4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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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有效应对近期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感染的肺炎疫情,我委决定组织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诊疗防疫设备产业化专项申报,项目实施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按经项目评审报告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4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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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有效应对近期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感染的肺炎疫情,我委决定组织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诊疗防疫设备产业化专项申报,项目实施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按经项目评审报告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4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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