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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总部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总部企业的认定范围: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传统产业等行业。新引进总部企业,在认定之日起三年内申请支持的,按其申请年度形成新区地方财力50%的总额,最高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分两年给予支持,每次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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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监管局对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由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且符合奖励资金条件的,每户给予奖励资金10000元,四年合计奖励上限户数为240 户,奖励资金发放采取“一次申请、三次核发”的方式,对提交申请的转型企业,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分三次发放奖励,第一年发放4000元,第二年发放3000元,第三年发放3000元,帮助企业转型后良好经营,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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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招商引资分项是深圳市福田投资推广署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招商引资工作,营造良好投资环境,加快引进优质项目,提升城区发展后劲而设立的。包含落户支持、产业链薄弱环节项目配套支持、办公用房租赁支持等7个项目,最高可获得最高1亿元的落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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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招商引资分项是深圳市福田投资推广署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招商引资工作,营造良好投资环境,加快引进优质项目,提升城区发展后劲而设立的。包含落户支持、产业链薄弱环节项目配套支持、办公用房租赁支持等7个项目,最高可获得最高1亿元的落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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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事项)项目支持内容主要包括提升公共服务能力、重点服务进口、技术出口业务和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包括取得国际通行的资质认证、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提升研发创新水平资助、离岸服务外包贴息)最高资助金额为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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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前海合作区)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结合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前海管理局)有关规定及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根据支持措施对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给予最高3000万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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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前海合作区)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结合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前海管理局)有关规定及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根据支持措施对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给予最高3000万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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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前海合作区)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结合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前海管理局)有关规定及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根据支持措施对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给予最高3000万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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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前海合作区)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结合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前海管理局)有关规定及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根据支持措施对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给予最高3000万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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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监管局对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由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且符合奖励资金条件的,每户给予奖励资金10000元,四年合计奖励上限户数为240 户,奖励资金发放采取“一次申请、三次核发”的方式,对提交申请的转型企业,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分三次发放奖励,第一年发放4000元,第二年发放3000元,第三年发放3000元,帮助企业转型后良好经营,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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