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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对2022年,对2021年小升规企业,以及2020年小升规后2021年工业增加值仍保持10%以上增长的企业进行奖励;2023年,对2022年小升规企业,以及2021年小升规后2022年工业增加值仍保持10%以上增长的企业进行奖励;2024年,对2023年小升规企业,以及2022年小升规后2023年工业增加值仍保持10%以上增长的企业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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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创新专题)入库是为加强我省产业创新能力建设而设立的,本次项目入库分为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支持产业链协同创新试点等3类用途。最高资助金额为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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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先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1〕21号)、《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粤财预〔2018〕263号)、《关于印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工〔2019〕115号)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管理实施细则》(粤工信规字〔2021〕5号)要求,现就组织2024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入选项目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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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先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1〕21号)、《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粤财预〔2018〕263号)、《关于印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工〔2019〕115号)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管理实施细则》(粤工信规字〔2021〕5号)要求,现就组织2024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入选项目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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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园区循环化改造,申报园区需按照循环经济“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理念,结合自身特点编制实施方案,突出公共服务类、产业链关键补链等园区循环化改造具体项目,不断优化园区空间布局,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园区资源产出率。 审核通过后将给与一定的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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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产业共建财政扶持资金,用于鼓励有技术含量的珠三角地区企业优先在省内梯度转移,推动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产业共建。符合政策适用范围和扶持方向的省产业园内企业可申报普惠性奖补和叠加性奖补财政资金,每家累计最高不超过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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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产业共建财政扶持资金,用于鼓励有技术含量的珠三角地区企业优先在省内梯度转移,推动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产业共建。符合政策适用范围和扶持方向的省产业园内企业可申报普惠性奖补和叠加性奖补财政资金,每家累计最高不超过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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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园区循环化改造,申报园区需按照循环经济“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理念,结合自身特点编制实施方案,突出公共服务类、产业链关键补链等园区循环化改造具体项目,不断优化园区空间布局,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园区资源产出率。 审核通过后将给与一定的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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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产业共建财政扶持资金,用于鼓励有技术含量的珠三角地区企业优先在省内梯度转移,推动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产业共建。符合政策适用范围和扶持方向的省产业园内企业可申报普惠性奖补和叠加性奖补财政资金,每家累计最高不超过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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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重点支持陶瓷、水泥、制糖、造纸通过扩产增效、智能化改造、设备更新等技术改造,加快产业升级;支持机械汽车、电子信息、食品饮料、化工材料、生物制药、有色冶金、建材能源、纺织服装、轻工家电、军工民爆等行业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等,审核通过后,将给与一定的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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