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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总部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总部企业的认定范围: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传统产业等行业。新引进总部企业,在认定之日起三年内申请支持的,按其申请年度形成新区地方财力50%的总额,最高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分两年给予支持,每次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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