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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奖励资金项目是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部署,从2022年1月1日起,对宝安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且符合奖励资金条件的,每户给予奖励资金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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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总部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总部企业的认定范围: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传统产业等行业。新引进总部企业,在认定之日起三年内申请支持的,按其申请年度形成新区地方财力50%的总额,最高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分两年给予支持,每次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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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优质企业安置租金扶持专项,对因城市更新、土地整备等原因确需搬迁的“四上”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重点服务业企业)和重点企业(上市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样本企业),按新租赁自用面积给予每月每平方米5元的租金补贴,每月补贴总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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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总部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总部企业的认定范围: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传统产业等行业。新引进总部企业,在认定之日起三年内申请支持的,按其申请年度形成新区地方财力50%的总额,最高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分两年给予支持,每次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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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是为提高先进制造业发展质量,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壮大,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打造一流产业生态,推动制造大区向智造强区、经济大区向经济强区加快转变而设立的。项目包含支持优质企业落户、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支持制造业企业做大做优做强、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等52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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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监管局对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由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且符合奖励资金条件的,每户给予奖励资金10000元,四年合计奖励上限户数为240 户,奖励资金发放采取“一次申请、三次核发”的方式,对提交申请的转型企业,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分三次发放奖励,第一年发放4000元,第二年发放3000元,第三年发放3000元,帮助企业转型后良好经营,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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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是为提高先进制造业发展质量,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壮大,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打造一流产业生态,推动制造大区向智造强区、经济大区向经济强区加快转变而设立的。项目包含支持优质企业落户、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支持制造业企业做大做优做强、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等52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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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工作要求,吸引优质建筑业企业落户龙岗,促进深圳(龙岗)建筑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共支持5个项目,最高资助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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