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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宝安区2020年度首次获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最高补贴100万

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区政策的叠加效应,加快“滨海宝安、产业名城、活力之区”建设,进一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强经济发展可持续性,结合宝安实际,宝安区相关部门将对符合条件的宝安区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产品及著名商标企业实施奖励、对宝安区获得中国、省、市质量奖的企业实施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1-01-05|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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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宝安区2020年度中国、省、市质量奖配套奖励工作的通知最高补贴500万

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区政策的叠加效应,加快“滨海宝安、产业名城、活力之区”建设,进一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强经济发展可持续性,结合宝安实际,宝安区相关部门将对符合条件的宝安区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产品及著名商标企业实施奖励、对宝安区获得中国、省、市质量奖的企业实施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1-01-05|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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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宝安区2019年度中国、省、市质量奖配套奖励工作的通知最高补贴500万

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区政策的叠加效应,加快“滨海宝安、产业名城、活力之区”建设,进一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强经济发展可持续性,结合宝安实际,宝安区相关部门将对符合条件的宝安区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产品及著名商标企业实施奖励、对宝安区获得中国、省、市质量奖的企业实施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0-07-02|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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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宝安区2019年度首次获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区政策的叠加效应,加快“滨海宝安、产业名城、活力之区”建设,进一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强经济发展可持续性,结合宝安实际,宝安区相关部门将对符合条件的宝安区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产品及著名商标企业实施奖励、对宝安区获得中国、省、市质量奖的企业实施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0-01-08|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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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宝安区2018年度中国、省、市质量奖配套奖励工作的通知最高补贴500万

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区政策的叠加效应,加快“滨海宝安、产业名城、活力之区”建设,进一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强经济发展可持续性,结合宝安实际,宝安区相关部门将对符合条件的宝安区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产品及著名商标企业实施奖励、对宝安区获得中国、省、市质量奖的企业实施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发布时间: 2019-05-10|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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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宝安区2018年度首次获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区政策的叠加效应,加快“滨海宝安、产业名城、活力之区”建设,进一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强经济发展可持续性,结合宝安实际,宝安区相关部门将对符合条件的宝安区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产品及著名商标企业实施奖励、对宝安区获得中国、省、市质量奖的企业实施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发布时间: 2019-03-06|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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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宝安区2017年度中国、省、市质量奖配套奖励工作的申报通知最高补贴500万

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区政策的叠加效应,加快“滨海宝安、产业名城、活力之区”建设,进一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强经济发展可持续性,结合宝安实际,宝安区相关部门将对符合条件的宝安区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产品及著名商标企业实施奖励、对宝安区获得中国、省、市质量奖的企业实施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发布时间: 2018-10-12|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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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宝安区2017年度品牌奖励工作的通知最高补贴100万

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区政策的叠加效应,加快“滨海宝安、产业名城、活力之区”建设,进一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强经济发展可持续性,结合宝安实际,宝安区相关部门将对符合条件的宝安区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产品及著名商标企业实施奖励、对宝安区获得中国、省、市质量奖的企业实施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发布时间: 2018-06-01|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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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宝安区2016年度品牌奖励工作的通知最高补贴130万

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区政策的叠加效应,加快“滨海宝安、产业名城、活力之区”建设,进一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强经济发展可持续性,结合宝安实际,宝安区相关部门将对符合条件的宝安区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产品及著名商标企业实施奖励、对宝安区获得中国、省、市质量奖的企业实施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发布时间: 2017-08-09|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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