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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条件成熟的各类创新创业载体,经组织评估,认定为“深圳市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牌匾落款为“深圳市委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专项小组”,并对市级基地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场地租赁、孵化服务以及购置共享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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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引进和扶持留学人员来深创业,加强对深圳市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资金和留学人员创业(产业)园的管理,根据《深圳市留学人员创业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设立深圳市留学人员创业补贴项目。对留学人员创业资助予以补贴,资助标准分为三个等级:一等资助100万元,每年资助不超过10名;二等资助50万元,每年资助不超过15名;三等资助30万元,每年资助不超过3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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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博士后资助资金管理,推动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分)站(以下简称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创新基地)以及在站、出站博士后资金资助的管理及相关工作进行资助,设站单位资助标准为100万元,创新基地资助标准为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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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强博士后工作对提高企业创新能力的支持力度,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根据《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国人部发〔2006〕149号),决定开展深圳市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分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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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工伤预防项目面向大中型企业开展的,预算金额不超过20万元,培训计划人数不少于1500人;面向行业开展的,预算金额不超过70万元,培训计划人数不少于5000人。重点行业领域:制造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以及出行、外卖、即时配送、同城货运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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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引进和扶持留学人员来深创业,加强对深圳市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资金和留学人员创业(产业)园的管理,根据《深圳市留学人员创业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设立深圳市留学人员创业补贴项目。对留学人员创业资助予以补贴,资助标准分为三个等级:一等资助100万元,每年资助不超过10名;二等资助50万元,每年资助不超过15名;三等资助30万元,每年资助不超过3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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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鲲鹏”人才分为杰出、领军、拔尖、新锐四个层次。人才经实验室自主评审认定后,可按规定享受相应层次的人才待遇和各项配套支持。同时,优先推荐“鲲鹏”人才认定深圳市“特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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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创新创业人才专项培养力度,深圳市博士创新创业载体申报工作每年开展一次,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授予市博士创新创业载体称号并按每个载体50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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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才伯乐奖是政府坚持人才优先发展,聚天下英才而用之,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等而设立的。从市外新引进人才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我市新入选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团队或“孔雀计划”团队所在单位都可以申报。项目一经审核通过,最高可获得200万元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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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博士后资助资金管理,推动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分)站(以下简称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创新基地)以及在站、出站博士后资金资助的管理及相关工作进行资助,设站单位资助标准为100万元,创新基地资助标准为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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