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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粤人社规〔2024〕16号)等文件规定,我市启动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返还对象为参保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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瞪羚”企业是指商业模式得到市场认可、收入或雇员人数达到一定规模,已成功跨越创业死亡谷并进入高速成长期的高成长企业。“独角兽”企业是指成立10年以内,估值超过10亿美元(或70亿人民币)、获得过私募投资且尚未上市的企业。每年开展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遴选工作,持续发现和挖掘一批高成长创新型企业,对于不再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建立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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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人才工作分项资金是深圳市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的其中一个项目。该项目主要为引进创新型高端人才创业人才或团队等而设立的。申报本项目,最高可获得1000万元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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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推动上市企业三年倍增计划主要包含挂牌及上市资助类、办公用房资助类、募集资金奖励类以及贷款利息资助类。最高可获资助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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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总部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总部企业的认定范围: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传统产业等行业。新引进总部企业,在认定之日起三年内申请支持的,按其申请年度形成新区地方财力50%的总额,最高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分两年给予支持,每次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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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招商引资分项是深圳市福田投资推广署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招商引资工作,营造良好投资环境,加快引进优质项目,提升城区发展后劲而设立的。包含落户支持、产业链薄弱环节项目配套支持、办公用房租赁支持等7个项目,最高可获得最高1亿元的落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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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招商引资分项是深圳市福田投资推广署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招商引资工作,营造良好投资环境,加快引进优质项目,提升城区发展后劲而设立的。包含落户支持、产业链薄弱环节项目配套支持、办公用房租赁支持等7个项目,最高可获得最高1亿元的落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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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招商引资分项是深圳市福田投资推广署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招商引资工作,营造良好投资环境,加快引进优质项目,提升城区发展后劲而设立的。包含落户支持、产业链薄弱环节项目配套支持、办公用房租赁支持等7个项目,最高可获得最高1亿元的落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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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招商引资分项是深圳市福田投资推广署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招商引资工作,营造良好投资环境,加快引进优质项目,提升城区发展后劲而设立的。包含落户支持、产业链薄弱环节项目配套支持、办公用房租赁支持等7个项目,最高可获得最高1亿元的落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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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招商引资分项是深圳市福田投资推广署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招商引资工作,营造良好投资环境,加快引进优质项目,提升城区发展后劲而设立的。包含落户支持、产业链薄弱环节项目配套支持、办公用房租赁支持等7个项目,最高可获得最高1亿元的落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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