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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战略部署,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合作共赢的原则,强化政策赋能,引导产业有序转移,助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对11个项目进行资助,项目最高资助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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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南山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双区”建设机遇,实现南山建成世界级创新型滨海中心城区的目标,同时规范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根据《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全区经济工作部署,设立南山区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支持范围包括支持商贸企业转型升级、支持商业企业扩大规模、支持企业走出去发展战略三大部分,最高资助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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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发展总部经济,促进南山区打造“深圳双中心”建设,对在南山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行使投资管理、经营决策、组织管理和服务等总部管理职能,核心营运机构、职能机构均设在南山区,拥有不少于2家的全资或绝对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且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认定为南山区总部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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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商贸流通业资助项目的政策内容有完善商业配套网点,鼓励商贸企业提升服务质量,鼓励商业新业态快速发展,支持商贸流通业提升发展水平。最高资助金额为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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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落户区属国有企业作为运营主体的南山区对口帮扶(支援)地区共建产业园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或设备投资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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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商贸流通业资助项目的政策内容有完善商业配套网点,鼓励商贸企业提升服务质量,鼓励商业新业态快速发展,支持商贸流通业提升发展水平。最高资助金额为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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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经济发展分项资金总部企业办公用房扶持项目的政策内容是经认定的南山区总部企业,于2016年1月1日后在南山区新购置或租用自用商品办公用房(不含附属和配套用房)的,可申请最高1000万元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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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经济发展分项资金总部企业办公用房扶持项目的政策内容是经认定的南山区总部企业,于2016年1月1日后在南山区新购置或租用自用商品办公用房(不含附属和配套用房)的,可申请最高1000万元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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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商贸流通业资助项目的政策内容有完善商业配套网点,鼓励商贸企业提升服务质量,鼓励商业新业态快速发展,支持商贸流通业提升发展水平。最高资助金额为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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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招商推介力度,吸引国内外优质项目落户我区,决定开展南山区经济发展分项资金招商和宣传推介活动资助项目,鼓励行业协会或企业开展经事先备案通过的招商和宣传推介活动,按实际发生费用不超过50%比例,给予最高50万元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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