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原文
- 相关附件
- 申报材料
2025年深圳市工程建设领域绿色创新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示范项目)
设计阶段应用示范项目:建设单位牵头、与设计单位联合体。
设计-施工阶段全应用示范项目:建设单位牵头、与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等联合体;建设单位牵头,与设计-施工EPC联合体单位等联合体。
(一)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中国国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组织;
2.具备健全的财务核算和管理体系,正常经营满1年以上。
(二)申报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建筑信息模型(BIM)相关标准和要求,项目纳入2021-2022年深圳市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试点示范项目清单,并已通过试点示范项目验收;同一项目仅限申报1次;
2.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含深汕合作区)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并通过竣工验收备案,申报时间不得超过竣工验收后三年;
3.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工程建设行业发展方向,能够促进工程建设领域绿色创新发展,具有较好的社会、环境和经济效益,能够发挥良好示范意义和较强带动作用;
4.技术体系先进合理、管理体系完善、管理模式具有创新性、信息化管理程度高。
(三)按照《深圳市工程建设领域绿色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申报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扶持:
1.所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存在弄虚作假、套取、骗取专项资金情形的;
2.存在以同一事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的;
3.申报的项目完成竣工验收、成果认定、获得批准、获奖等之日起超过3年的;
4.按照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
5.被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但拒不拆除或逾期不拆除的;
6.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未满3年的;发生一般安全生产事故未满1年的;
7.存在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规定不予资助的其他情形的。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
1 | 申报书 | 我要办理 | ||
2 | 法人证书 | 我要办理 | ||
3 | 法人身份证 |
法人身份证.doc |
我要办理 | |
4 | 投资项目备案、施工许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证明材料 | 我要办理 | ||
5 | 项目纳入2021-2022年深圳市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试点示范项目清单 | 我要办理 | ||
6 | 项目专项财务审计报告 | 我要办理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
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