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田区高端人才学术交流
《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福田英才荟计划若干措施(2021)》及《福田区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赋能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第9条。
对海(境)外高端学术论坛主办单位推荐获奖者、全球知名杰出科学家、年轻科学人才到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担任决策咨询委员或开展高端学术交流与讲学等,经认定并实质性开展学术活动,给予主办单位最高1万元/人奖励,给予相关人才最高5万元/人/年的奖励。
1、成功推荐高端人才到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以下简称深圳园区)担任决策咨询委员或开展学术活动的海(境)外高端学术论坛主办单位。
2、由海(境)外高端学术论坛主办单位推荐,在深圳园区成功当选深圳园区决策咨询委员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高端人才。
海(境)外高端学术论坛主办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主办的论坛属于医疗科技、大数据及人工智能、机器人、新材料、微电子、金融科技六大重点产业领域。
2、主办的论坛被纳入重要国际学术论坛参考目录;未被纳入重要国际学术论坛参考目录的,须满足规模不少于150人且经认定的国际一流专家参加比例不低于专家总数10%的国际学术论坛。
3、推荐的获奖者、全球知名杰出科学家、年轻科学人才成功当选深圳园区决策咨询委员(深圳园区战略咨询委员会委员)或在深圳园区实质开展高端学术交流、讲学等学术活动。
高端人才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成功当选深圳园区决策咨询委员(深圳园区战略咨询委员会委员);
2、 在深圳园区实质开展高端学术交流与讲学等学术活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获当年海(境)外高端学术论坛颁发的最佳论文奖、终生成就奖等高级别奖项;(2)在当年海(境)外高端学术论坛中担任评审组专家、分论坛组织者;(3)论文入选当年海(境)外高端学术论坛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40周岁以下科学人才。
此款所述高端人才一般应持有《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广东省外籍高层次人才确认函》或《广东省港澳台高层次人才确认函》。
申报单位须满足以下条件:
1、深圳园区内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机构、研发型企业、协会等。
2、在深圳园区内主办或承办医疗科技、大数据及人工智能、机器人、新材料、微电子、金融科技六大重点产业领域的学术活动。
3、主办或承办的学术活动规模达100人以上,且学术活动经主管部门备案。
1、成功推荐人才到深圳园区当选决策咨询委员(深圳园区战略咨询委员会委员),经核定后给予10000元/人奖励;
2、成功推荐人才在深圳园区实质开展高端学术交流与讲学等,经认定后按以下标准予以事后奖励:推荐的人才达到Ⅰ类福田英才认定标准的,给予5000元/人奖励;推荐的人才达到II类福田英才认定标准的,给予3000元/人奖励;推荐的人才达到III类福田英才认定标准的,给予其他类型的推荐支持1000元/人。
32、符合申请条件的高端人才在深圳园区实质开展高端学术交流与讲学等学术活动,经认定后可按以下标准予以事后奖励:达到Ⅰ类福田英才认定标准的人才,给予10000元/人奖励;达到II类福田英才认定标准的人才,给予5000元/人奖励;达到III类福田英才认定标准的人才,给予3000元/人奖励。
同一主办单位在同一自然年内累计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同一事项不可叠加享受奖励;同一高端人才在同一自然年内累计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同一事项不可叠加享受奖励。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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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福田区“人才新政”政策申请表 | 我要办理 | ||
2 | 福田区高端人才学术交流活动补贴申请表 | 我要办理 | ||
3 | 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营业执照-盖章-需要加水印.pdf 法人身份证.doc |
我要办理 | |
4 | 受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我要办理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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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我要办理 | |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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