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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材料
2023年龙华区产业集群工业互联数字化转型试点奖励
《深圳市龙华区支持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第十二条鼓励开展产业集群示范项目
本项目采取事后资助方式,经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或上级部门认定为产业集群工业互联数字化转型试点的,给予100万元奖励。
(一)注册登记、实际经营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深圳市龙华区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项目在2021年10月8日(含)后入选广东省或全国产业集群工业互联数字化转型试点。
(三)获得相关称号后一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追溯。
(四)申报年度及上年度经区(或街道)行政执法部门或上级行政机关认定为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不予核查通过。
(五)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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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请书 | 我要办理 | ||
2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法人身份证.doc |
我要办理 | |
3 | 营业执照 |
营业执照-盖章-需要加水印.pdf |
我要办理 | |
4 | 上年度纳税证明 |
上年度纳税证明.pdf |
我要办理 | |
5 | 获得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或上级部门认定为产业集群工业互联数字化转型试点的证明材料 | 我要办理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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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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