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鼓励外资增资扩产
支持领域:
支持外资企业在我市新设项目,鼓励我市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扩产。
设定依据:
(一)政策依据
1.《深圳市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若干措施》(深府〔2018〕1号);
2.《深圳市关于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规模提升利用外资质量的若干措施(修订版)》(深府〔2019〕63号)。
(二)管理依据
1.《深圳市商务局利用外资奖励计划内部操作规程》(深商务外资字〔2019〕48号);
2.《深圳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商务规〔2020〕2号)。
支持数量和支持方式:
(一)支持数量
本奖励资金有数量限制,受市级财政下达年度资金预算控制。符合条件项目作为2023年市级财政资金预算安排,根据市级财政下达资金预算,市商务部门据以申报情况和预算安排对资助金额、支持比例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
(二)支持方式
事后奖励。
支持方向和支持标准:
奖励条件:对已获得2022年广东省利用外资奖励,在深圳设立的年实际外资金额超过3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的增资项目,予以配套奖励。
奖励标准:予以1:1配套,最高配套1亿元。
以上支持对象不包括房地产业、金融业及类金融业项目,行业划分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申报条件:
(一)在深圳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
(二)获得2022年广东省利用外资奖励项目。
(三)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事项重复或多头申报以下市级外资奖励:配套省利用外资奖励、外商投资新设和增资奖励、跨国公司总部奖励等。同一事项确因政策允许需申报多项专项资金的,应当在申报材料中标明并注明原因。
(四)申报单位未被国家、省、市相关部门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失信惩戒,明确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且在限制期内。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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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在线填报申请书 | 我要办理 | ||
2 | 广东省利用外资奖励到账凭证 | 我要办理 | ||
3 | 原申报2022年广东省利用外资奖励项目的全套材料的复印件 | 1.原广东省利用外资奖励申报表。 2.原广东省利用外资奖励申报承诺书。 3.申报单位设立登记文件: 3.1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电子证照); 3.2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及批文(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备案回执、信息报告文件)。 4.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文件(此项材料仅限申报增资奖励企业提交): 4.1该次增资事项的商事登记文件; 4.2增资批复文件、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及详细信息表、或信息报告文件等。 5.申报单位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或2022年主要财务报表。 6.申报单位实际外资到资证明的复印件(任一即可):外汇主管部门业务登记凭证、银行入账业务回单、银行收汇客户回单、FDI入账登记表及其他由第三方出具的且法律认可的入资证明。 7.申报单位所属行业相关材料: 7.1申报单位行业说明(包括主营业务内容,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情况等)。 7.2相关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 8.申报单位资金(申报奖励对应的资金)投入使用证明材料: 8.1资金用途及使用说明。 8.2申报单位增资/新设的股东决议等内部决议文件。 8.3包含申报单位子公司的股权架构图。 8.4资金投入实际经营的佐证材料(资金流水、项目照片、收购凭证等)。 注:企业提交材料除上述材料还应包含申报省利用外资奖励项目时补充提供的全部材料。 | 我要办理 | |
4 | 申报单位2022年及以后的所有商事变更登记文件及信息报告文件的复印件 | 我要办理 |
辅助材料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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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我要办理 | |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我要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