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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专项资金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配套项目的申报通知
各相关企业单位:
根据《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孔雀计划”的意见》(中共深圳市委,深发〔2011〕9号)、《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广东省委、省政府(粤发〔2008〕15号)、《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深圳市财政委,深科技创新规〔2012〕9号)、《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财政委、深圳市科技创新委,深财科〔2012〕168号)、《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孔雀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委组织部、深圳市财政委、深圳市科技创新委、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保局、深圳市住建局,深财规〔2013〕1号)和《深圳市财政产业专项资金股权投资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深府办〔2015〕19 号)的相关规定,现决定开展2015年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专项资金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配套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一、审批内容
第五批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项目配套资助。
二、资助数量及方式
资助数量:有数量限制,受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专项资金年度总额限制。获得深圳市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引进资助的,其相应的资助金额视同配套资助的一部分,该部分不再重复配套。
资助方式:单位申报、答辩或者现场考察、社会公示、审批机关审定。
三、审批条件
在深圳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且已获得第五批广东省引进创新科研团队专项资金资助。
四、审批程序
申请单位网上申报――向市科技创新委收文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市科技创新委组织答辩或现场考察――市科技创新委会拟定团队配套建议方案――市科技创新委会同市财政委报市政府审定――社会公示――市科技创新委下达资金计划――申请单位与市科技创新委签订项目合同书――拨付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