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项目(第一批)
政策依据:
(一)《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光府规〔2023〕15号)。
(二)《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印发光明区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光府规〔2023〕11号)。
(三)《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光明区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的通知》(深光工信〔2023〕309号)。
支持标准、方式及数量:
(一)支持标准:对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20万元奖励。
(二)支持方式及数量:免申即享,受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总量控制。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需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一)申请主体为依法依规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和税务登记手续,在光明区从事经营活动;
(二)认定为2021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第四、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且从未获得过对应梯度区级奖励的企业;
(三)申请单位不得以同一事项重复申请或者多头申请区级专项资金资助,同一事项确因政策允许申请多项专项资金的,应当在申请材料中予以标明并注明原因;
(四)申请单位已建立规范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
(五)守法守信规范经营,申请资助时不存在违反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相关规定的情形;
(六)申请单位需对申请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和套取、骗取财政专项资金。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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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资助申请说明 | 我要办理 | ||
2 | 承诺书 | 我要办理 | ||
3 | 收款收据 | 我要办理 | ||
4 | 企业信用报告 | 我要办理 |
辅助材料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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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我要办理 | |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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