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光明区合成生物企业研发投入资助项目
政策依据:
(一)《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光府规〔2023〕15号)。
(二)《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合成生物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光府规〔2023〕1号)。
(三)《光明区合成生物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光科创〔2023〕20号)。
支持标准、方式及数量:
(一)支持标准:对合成生物企业按每年度研发费用总额的20%给予资助,每家企业每年所获资助最高100万元,资助期最长三年。
(二)支持方式及数量:事后资助,受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总量控制。
申报条件:
(一)依法依规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手续和税务登记手续,在光明区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规范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
(三)守法守信规范经营,申请资助时不存在违反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相关规定的情形。
(四)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市、区合成生物产业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五)所从事行业或开展的业务按照有关规定需经有关部门核准、备案或需取得相关资质的,应按要求取得。
(六)申报单位为2023年12月31日及之前经区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合成生物企业。
(七)申报单位上一年度研究开发活动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范畴,且已按规定向税务部门办理申报年度加计扣除。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
1 | 在线填报申请表 | 我要办理 | ||
2 | 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
营业执照-盖章-需要加水印.pdf 法人身份证.doc |
我要办理 | |
3 | 申报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专项审计报告 | 我要办理 | ||
4 | 申报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 | 我要办理 | ||
5 | 申报年度研发费用辅助台账(汇总表及明细表)、研发人员名单(附件1)、研发类固定资产清单及相应折旧明细账(附件2)、专利权等无形资产摊销明细 | 如属委托开发项目,应提供受托方对该项目的费用支出明细(加盖受托方公章)或者提供委托开发合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及银行流水 |
附件1:研发人员名单(模板).xlsx 附件2:研发类固定资产清单及相应折旧明细账.xlsx |
我要办理 |
6 | 信用信息资料 | 深圳信用网打印最新完整版信用报告 | 我要办理 |
辅助材料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
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我要办理 | |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我要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