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光明区合成生物企业认定
(一)《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合成生物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光府规〔2023〕1号)。
(二)《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合成生物企业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深光科创〔2024〕3号)。
(一)从事合成生物各细分领域技术研发的相关企业
1.DNA基因合成组装、DNA存储与生物计算领域:从事基因编辑、基因组装和基因组合成、DNA存储与生物计算等技术的应用研究与开发研究;
2.生物分子、途径与线路工程领域:从事基因元件工程、基因线路工程等相关技术的应用研究与开发研究;
3.宿主与群落的工程化领域:从事代谢工程、微生物组工程等相关技术的应用研究与开发研究;
4.合成生物理论构建、建模与自动化领域:从事合成生物理论及模型构建、无细胞体系构建及合成生物自动化平台技术等的应用研究与开发研究。
(二)从事合成生物技术应用相关企业
1.生命健康领域:利用合成生物技术开展改造人体自身细胞、分子、信号通路,或设计细菌、病毒等人工生命体,或从头理性设计疫苗,以实现对人体生理状态的监测以及对典型疾病和新发突发传染病的诊疗等合成生物医学应用研究;
2.食品与农业领域:利用合成生物技术实现生产蛋白质、脂肪和组织等新型食品;开展高产、抗病、耐旱、耐涝、固氮和环保的种质资源以及相关动保和植保产品等;
3.材料与能源领域:利用合成生物技术,开发生物材料、生物燃料与新型能源产品可替代产品;
4.环境与可持续发展领域:借助合成生物学手段应对和缓解气候变化、扩大生物修复和资源循环、改善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稳健性等。
(三)合成生物产业配套领域相关企业
为合成生物技术研发及应用领域产业链提供关键技术支撑及配套服务的相关企业。合成生物学相关产业的高端装备、关键供应链。合成生物学相关产业的装备包括合成仪、自动化设备、发酵罐、各种传感器、下游加工设备等相关软硬件,关键供应链包括底物、酶制剂、菌剂、模式动物、化学原料、培养基、各种高附加值生物材料等。
(一)依法依规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和税务登记手续,在光明区实际从事经营活动。
(二)主营业务符合本指南第二部分从事领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00万元,且主营业务收入占全部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60%;
2.上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200万元,且合成生物领域的研发投入占全部研发投入比例不低于60%;
(三)上年度从事合成生物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
(四)拥有已授权或许可的发明专利为合成生物领域且产权明确清晰,无知识产权争议。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
1 | 申请表 | 我要办理 | ||
2 | 企业在光明区的场地使用佐证材料 | 我要办理 | ||
3 | 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项目认定申请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
营业执照-盖章-需要加水印.pdf 法人身份证.doc |
我要办理 | |
4 | 上一年全员参保人数、社保清单、研发人员名单 | 不在社保清单内的成员需提供劳务关系证明 | 我要办理 | |
5 | 企业信用信息资料 | 我要办理 | ||
6 | 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 (主营业务收入单独列项或提供明细表)或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鉴证报告) |
|
我要办理 |
7 | 企业开发与主营业务产品列表 | 包括本企业开发和代理销售的产品,各产品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需单独列项)、企业研发项目及研发投入明细(各研发项目占总研发投入比重需单独列项,并备注相关研发项目是否属于合成生物领域,以上年度研发投入情况申报需提交此项材料 | 我要办理 | |
8 | 主营业务产品技术路线的说明材料 | 我要办理 | ||
9 | 已授权发明专利证书 | 授权发明专利的,提交已授权发明专利证书;许可发明专利的,提交发明专利证书及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 | 我要办理 | |
10 | 研发团队核心成员曾承担国家级、省级、市级项目或研发团队曾发表的论文专著 | 非必需 | 我要办理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
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我要办理 | |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我要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