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深圳市承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
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2025年度深圳市承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申请指南》(以下简称《申请指南》)已发布,请各单位按照《申请指南》要求积极申报。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在深圳接续开展产业化应用研究。
(一)《深圳市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19〕1号;
(二)《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科技创新规〔2019〕1号;
(三)《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深科技创新规〔2019〕2号;
(四)《深圳市承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科技创新规〔2020〕2号。
资助强度:按照评审结果确定资助强度,单个项目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项目申请资助额与实际资助差额,须由项目申请单位自筹补足。有数量限制,受科技研发资金年度总额控制,竞争性择优支持。
资助方式:采用“事前立项、事前资助”方式,立项后拨付部分资助资金,通过中期评估后再拨付剩余资助资金。
申请本项目的牵头单位应与已验收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牵头单位或项目下属课题承担单位联合申报,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牵头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或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二)申请单位(含合作单位)应当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和保障能力,提供的项目自筹经费不少于市财政资金资助总额,其中牵头单位提供的自筹经费不少于任一合作单位;
(三)项目合作单位不得超过3家,均应当具有良好的研发基础和科研条件,并承担相关研发任务;其中至少有1家合作单位为已经通过验收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牵头单位或者项目下属课题承担单位(以下简称该单位为“原国家项目单位”)。
联合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的市财政资助资金不予分配给深圳市外的合作单位;申请的财政资助资金中,分配给牵头单位的比例不少于任一合作单位的分配比例;在本项目申请书合作单位栏目中应当至少填报原国家项目单位名称;
2.参与合作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牵头单位或项目下属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拥有项目研究成果或使用权,研究成果须无知识产权纠纷;
3.牵头单位应当与合作单位签订真实、有效、具有实质性成果转化内容的合作协议,并且在成果转化中产生新的发明创造的,该新发明创造的权益应当包含牵头单位;协议中应明确在深圳市实现产业化的相关经济指标和技术指标,技术指标应不低于对应承接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或项目下属课题的验收考核指标;
(四)原国家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支持承接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类别包括:
(1)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集成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
2.原国家项目单位已经完成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或项目下属课题须在2021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取得项目主管部门(单位)正式验收合格文件(书),项目及项目下属课题的验收认定日期均以项目验收批复文件的时间为准;
3.申请承接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应聚焦深圳发展重大需求,支撑我市“20+8”产业集群发展,其相关研究成果应未进行产业化应用;
(五)项目组成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当是牵头单位的全职在职人员,在牵头单位缴纳社保;项目实施期限为3年,项目负责人完成年度不超过60周岁(出生日期应不早于1968年1月1日);
2.项目组主要成员中(即项目组排名前五位成员,含项目负责人),牵头单位人数须不少于任一合作单位人数;
3.原国家项目单位为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牵头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应包含至少3名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组人员(其中1名须为对应国家项目负责人);原国家项目单位为国家重大科技项目下属课题承担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应包含至少3名对应课题组人员(其中1名须为对应课题负责人);
4.50%以上的项目组成员须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购买社会保险;
(六)申报本项目的限制条件如下:
1.每个单位本年度只可以牵头申请一个承接项目,不得多头申请和重复申请;
2.牵头单位如有已承担但未办结的承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本年度不得再次牵头申请;2023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支出超过5亿元的单位不受此限制;
3.当已经通过验收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及该项目任一下属课题分别作为承接对象申请本年度承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且均符合资助原则时,将择优支持;
4.往年度申请本项目且进入答辩评审环节的原国家项目或课题,不得再申请本年度项目;
(七)申请本项目的牵头单位、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组主要成员均未被列入深圳市科研诚信异常名录和超期未申请验收名单;项目负责人、项目组主要成员未被列入深圳市科技创新局验收不通过名单;项目牵头单位、合作单位不存在未在规定期限内退回财政资金的情形;
(八)如果项目申请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相关问题,申请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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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请书 | 我要办理 | ||
2 | 上年度纳税证明 |
上年度纳税证明.pdf |
我要办理 | |
3 | 财务审计报告 | 我要办理 | ||
4 | 承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实施方案 | 包括承接项目实施的背景和意义、技术发展趋势及国内外发展现状、成果产业化应用研究内容、预期目标、实施方式、计划进度、工作基础和条件及产业化基础等 | 我要办理 | |
5 | 牵头单位与合作单位签订的《承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成果转化合作协议》 | 我要办理 | ||
6 | 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立项文件、任务书、验收文件及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 我要办理 | ||
7 | 50%以上项目组成员近3个月内的深圳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 我要办理 | ||
8 | 自筹经费投入承诺书 | 我要办理 | ||
9 | 项目成果未进行产业化应用的承诺书 | 我要办理 | ||
10 | 知识产权合规性申明 | 我要办理 | ||
11 | 科研诚信承诺书 | 我要办理 | ||
12 | 廉洁告知书 | 我要办理 | ||
13 | 项目涉及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的,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要求的批准或备案文件 | 我要办理 | ||
14 | 可以选择性提供查新报告、检测报告、获得国家省部级科技奖励的获奖证书、深圳市工业百强企业证书等奖励资质材料 | 我要办理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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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 |
5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产学研合作协议.pdf |
我要办理 | |
6 | 国家标准.pdf |
国家标准.pdf |
我要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