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全面深化改革创新试验平台、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战略要求,结合前海合作区实际情况,我局对《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总部项目和重点产业项目遴选及用地供应办法》进行修订,并起草了《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总部项目和重点产业项目遴选及用地供应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令第722号),现将修订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4年12月7日前,通过下方留言区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发布时间:2024-11-11总部项目和重点产业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