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产业政策
发布时间:
关键词:
搜索
为积极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先行示范区“双区建设”和综合 授权改革试点历史机遇,顺应以智能网联汽车为重要代表的新技术、新产业、新基建发展趋势,进一步加快推进智能网联汽车技术测试与应用,推动全球创新资源向坪山区集聚,持续壮大坪山区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规模。
发布时间:2020-12-03 查看详情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机遇,全面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打造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创新坪山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坪山区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发布时间:2020-06-18深圳市坪山区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坪山区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查看详情
为引导金融资源向科技领域配置,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驱动坪山区科技型企业发展,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以及《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坪府办规〔2018〕16号,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坪山区关于支持科技金融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坪府规〔2019〕4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操作细则。
发布时间:2020-06-12《深圳市坪山区关于支持科技金融发展的若干措施操作细则》关于支持科技金融发展的若干措施操作细则 查看详情
为推动坪山区企业技术自主创新,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以及《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坪山区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2017-2020年)》、《深圳市坪山区<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操作细则。
发布时间:2020-03-26坪山区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办法 查看详情
创新型产业用房,是指为满足坪山区创新型企业(机构)发展的空间需求,由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主导的产业用房,包括按政策出租、出售或按市场价格租售但可享受政府补贴的产业用房;社会企业产权的产业用房,在产权方同意且满足产业发展导向前提下,可纳入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根据产权方与区政府相关单位签订产业监管协议,约定部分或全部产业用房不得出租或不得擅自出租的,经产权方提出申请、区政府相关部门同意部分或全部产业用房调剂使用的,调剂使用部分应纳入社会类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调剂管理办法由区政府有关单位另行制定。
发布时间:2019-12-31 查看详情
为加快高层次人才集聚,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根据《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 全力打造“龙聚坪山”人才高地的实施意见》(深坪发〔2018〕1 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发布时间:2019-03-27坪山区“聚龙英才”认定、管理和保障办法 查看详情
深圳市坪山区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办法(部分条款备案指南)
发布时间:2019-02-19备案 查看详情
满足条件中3项条件的企业可向区科技主管部门申请认定为科技型企业。
发布时间:2019-02-19科技型企业认定 查看详情
重点产业领域包括生物、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含人工智能)、智能制造、新材料、生命健康六大产业领域。
发布时间:2019-02-19重点产业领域企业(机构)认定 查看详情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我区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工作,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国家、省、市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相关法律法规、《深圳市循环经济“十三五”规划》及《深圳市坪山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发布时间:2019-02-14深圳市坪山区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扶持细则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