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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决策部署,推动工业互联网规模化应用,促进工业互联网与重点产业链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化工业互联网在电力行业的融合创新应用,推广成熟经验模式,我部组织制定了《工业互联网与电力行业融合应用参考指南(2024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发布时间:2024-11-11工业互联网电力行业 查看详情
为进一步鼓励我区科研机构、企业、社会组织接收高校大学生实习,为光明科学城高质量发展吸纳、培养和储备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等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大学生联合培养基地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发布时间:2024-11-11大学生联合培养基地 查看详情
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及相关文件要求,现将《坪山区商业办公用房及工业园区去化支持奖励方案(征求意见稿)》通过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方式,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发布时间:2024-11-11商业办公用房及工业园区 查看详情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实施方案》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广东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粤府办〔2024〕11号),我厅联合省卫生健康委、医保局、药监局研究起草了《广东省已获批创新药械产品目录遴选管理和支持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4-11-11创新药械 查看详情
为贯彻落实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全面深化改革创新试验平台、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战略要求,结合前海合作区实际情况,我局对《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总部项目和重点产业项目遴选及用地供应办法》进行修订,并起草了《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总部项目和重点产业项目遴选及用地供应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令第722号),现将修订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4年12月7日前,通过下方留言区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发布时间:2024-11-11总部项目和重点产业 查看详情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技能人才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广东省技能人才发展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院校输送高技能人才补贴实施细则》,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发布时间:2024-11-11高技能人才补贴 查看详情
为鼓励科研机构、企业与国内外重点高校合作设立优秀毕业生奖学金,吸引优秀毕业生留在光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和《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引进优秀毕业生一次性生活补助的实施细则》,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发布时间:2024-11-11引进优秀毕业生 查看详情
本资助计划资助金额受区科技资金年度总额控制,对上一年度认定通过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上一年度企业营收增速、研发投入比例数据给予综合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分档次给予相应资助,每家最高资助100万元。
发布时间:2024-11-11 查看详情
为规范自然资源部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保障专项组织实施,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有关要求,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资〔2024〕28号),现将《自然资源部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发布时间:2024-11-08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查看详情
为进一步发挥博士后制度在引进、培养和使用高层次青年人才方面的重要作用,引导支持博士后人才服务我市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深圳市博士后工作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发布时间:2024-11-08深圳市博士后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