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办发〔2020〕3号)《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办法》(深府规〔2020〕2号)《关于促进体育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规〔2020〕4号)《深圳市体育产业园区和基地管理办法》(深文规〔2020〕1号)《深圳市文化和体育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文规〔2020〕2号)《光明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光府规〔2020〕4号)及国家、省、市有关文化及旅游产业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我局拟定了《光明区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设立方案》,及《光明区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光明区支持文化及旅游产业发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光明区支持体育产业发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光明区支持非国有博物馆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光明区文化、体育产业园区(基地)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等文件,拟设立光明区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及相关文化旅游体育产业配套政策。
发布时间:2020-08-13光明区文化旅游体育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