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深科信整理了研发费用口径对比 (含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会计规定三个口径)欢迎收藏,有疑问请咨询深科信
三个口径分别如下:
一是会计核算口径,由《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研发费用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财企(2007]194号) 规范;
二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口径,由《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 (国科发火(2016] 195 号) 规范;
三是加计扣除税收规定口径,由财税(2015] 119 号文件和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第 97 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7 年第 40 号公告规范。
三个研发费用归集口径相比较
三个研发费用归集口径相比较,存在一定美异(见表 ) 。形成差异的主要原因如下:
01一是会计口径的研发费用,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准确核算研发活动支出,而企业研发活动是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自行判断的,除该项活动应属于研发活动外,并无过多限制条件。欢迎咨询深科信02二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口径的研发费用,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判断企业研发投入强度、科技实力是否达到高新技术企业标准,因此对人员费用、其他费用等方面有一定的限制。欢迎咨询深科信03三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口径的研发费用,其主要目的是为了细化哪些研发费用可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引导企业加大核心研发投入,因此政策口径最小。可加计范围针对企业核心研发投入,主要包括研发直接投入和相关性较高的费用,对其他费用有一定的比例限制。应关注的是,允许扣除的研发费用范围采取的是正列举方式,即政策规定中没有列举的加计扣除项目,不可以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欢迎咨询深科信
· 口径要求 ·
会计核算范围大于税收范围。高新技术企业人员人工费用归集对象是科技人员。
房屋租赁费不计入加计扣除范围。
房屋折旧费不计入加计扣除范围。
加计扣除政策及高新研发费用范围中对其他相关费用总额有比例限制。
一、会计核算口径(一)政策依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研发费用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财企〔2007〕194号)(二)口径要求主要为了准确核算研发活动支出,并无过多限制。
二、加计扣除口径(一)政策依据财税〔2015〕119号文件和97号公告、40号公告(二)口径要求政策口径最小主要是为了细化哪些研发费用可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对其他费用有一定的比例限制(10%)允许扣除的研发费用范围采取的是正列举方式即政策规定中没有列举的加计扣除项目不可以享受加计扣除优惠。(享受税收优惠: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口径(一)政策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二)口径要求主要为了判断企业研发投入强度、科技实力是否达到高新技术企业标准因此对人员费用(在职183天)其他费用(20%)等方面有一定的限制。(享受税收优惠:认定后,每年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