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途调整操作指引》有关规定,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对部分2023年政府新增债券资金用途进行调整,具体项目请见《2024年第二批专项债券资金用途调整表》(附件1)。
本次专项债券用途调整,不改变原专项债券注册信息,包括债券发行量、期限、代码、名称、利率、兑付安排等。按照财政部规定,一并公开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专项债务情况(附件2)以及债券项目实施方案、财务评估报告书、法律意见书和信用评级报告等材料(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