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安区企业贷款担保手续费补贴(第十四批)名单的公示
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施意见>配套操作规程》(深宝府办[2013]15号)及《宝安区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宝规[2013]15号)的规定,经区经促局审核,拟对磊鑫达电子(深圳)有限公司等73家企业担保手续费给予补贴,现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小姐,电话:27881872, 传真:27848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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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经济促进局
201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