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拟扶持计划的公示
根据《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经“项目申报、专家评审、专项审计、现场考察、部门审议、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审议”程序,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拟对49个项目(市委宣传部负责的原创影视、动漫、舞台剧资助项目)给予资助,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7年7月4日-2017年7月10日。公示期间,凡对公示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实名报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以便进一步审查核实,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陈小姐,88133473
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18号市委大院辅助楼311室
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