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深圳市全国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示范区奖励项目资助计划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和加快我市企业提升竞争力工作,根据《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8号)、《<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深经贸信息综合字〔2016〕14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部门审核、社会公示等程序,现下达2017年度市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专项资金全国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示范区奖励项目资助计划,安排资金200万元对2个项目予以资助(见附件)。
请各受资助单位收到通知后10日内办理资金拨付手续,收到资助资金后按照国家规定的财务核算制度办理核算。
专此通知。
(联系人:市经贸信息委,张蕊、王瑾,电话:88127026、88102069)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