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原文
- 相关附件
- 申报材料
2024年大鹏新区国高企业租金扶持
对国高企业予以租金支持。
(一)《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大鹏新区关于加强科技研发促进技术创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鹏办规〔2023〕15号)第四条:对五年内新入驻或新成立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不超过三年的场地租金支持,每年给予不超过实际租金的50%且最高30万元支持。
(二)《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鹏办规〔2023〕9号)。
审批数量:受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有数量限制。
审批方式:自愿申报、部门审查、社会公示、业务主管部门审核。
(一)在大鹏新区依法注册、纳税、经营或依法从事其他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申请前两年无严重不良记录。
(三)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依法报送统计报表。
(四)申请单位为2019年1月1日以后成立或迁入大鹏新区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五)2022年已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受理审核时未过期。
(六)于2022年12月31日前签订相关房屋租赁合同,并已缴纳2022年度租金。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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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请书 | 我要办理 | ||
2 | 营业执照-盖章-需要加水印 |
营业执照-盖章-需要加水印.pdf |
我要办理 | |
3 | 上年度纳税证明 |
上年度纳税证明.pdf |
我要办理 | |
4 | 申请单位简介及申请单位近两年获得政府各种财政资金扶持、奖励的详细情况说明 | 我要办理 | ||
5 | 租赁合同 | 我要办理 | ||
6 | 2022年租金支付凭证、发票复印件,租金支付明细表 | 我要办理 | ||
7 | 2022年至2024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国家高新证书.pdf |
我要办理 | |
8 | 完整版信用报告 | 我要办理 | ||
9 | 其他相关材料 | 我要办理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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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科技查新报告 |
科技查新报告 |
我要办理 | |
2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
我要办理 | |
3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我要办理 | |
4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专利、质量体系、标准、行业综合排名等证明材料).pdf |
我要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