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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深圳标准领域专项资金(国际标准化组织年会或学术研讨会及国内重大标准活动)资助奖励
申报对象:

  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财政全额核拨单位除外),可申请专项资金资助;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可申请专项资金奖励。

项目范围:

  在深圳市承办国际标准化组织年会或学术研讨会及国内重大标准活动

申报条件及要求:

  应为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项目。

  申报条件:在深圳市承办国际标准化组织年会或学术研讨会及国内重大标准活动须是经ISO、IEC、ITU、由《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确认的其他国际组织以及其他重要组织、国家TC、技术对口单位、市级以上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召开,在活动开展前向市业务主管部门提交相关批文和活动方案备案,并在活动结束后提交市财政部门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申报要求:应提交相关批准文件和活动方案,工作总结、输出成果(含会议总结、会议通知、会议议程、会议手册等)、项目实施相关原始资料和记录(含现场照片、签到表等)、资金使用情况说明、会前备案函件及市财政部门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序号 附件名称 详细要求 材料下载 操作
1 批准成立的文件 申请人为律师事务所、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的,应提交法人证书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企业申请人无需提交营业执照,将由系统后台进行信息核实); 我要办理
2 资助奖励申请表 我要办理
3 其他证明材料 市业务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资金分配协议书、承诺书等) 我要办理
辅助材料
序号 附件名称 详细要求 示例样本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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