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原文
- 申报材料
2023年支持版权交易
《深圳市罗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深圳市罗湖区扶持数字创意和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措施》
在罗湖区依法正常经营,依法纳税,原则上应依法纳入罗湖统计的数字创意和文化企业。
对上一年度版权交易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照上一年度在罗湖生产经营情况的一定比例给予扶持,最高100万元。
对上一年度版权交易总额低于500万元的,按版权交易总额的3%给予出售版权的企业扶持,按版权交易总额的1%给予购买版权的企业扶持。
存在以下情形的企业及个人,不得获得本专项资金:
(一)被深圳信用网列入严重失信主体,或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二)主要财产因债务纠纷已被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
(三)存在商业贿赂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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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罗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我要办理 | ||
2 | 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纳税证明 | 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纳税证明(按税种,被引进企业) *与下属控股或参股子公司合并申报的,子公司需一并提交 | 我要办理 | |
3 | 关于同意进行税务查询的说明 |
关于同意进行税务查询的说明.docx |
我要办理 | |
4 | 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 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等,被引进企业) *与下属控股或参股子公司合并申报的,子公司需一并提交 | 我要办理 | |
5 | 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 我要办理 | ||
6 | 营业执照 | 我要办理 | ||
7 | 提供交易合同、转账记录、发票等实际收入证明材料 | 我要办理 | ||
8 | 汇总计算企业名单、股权隶属关系证明及同意汇总确认书 | 涉及汇总计算产值(营业收入)和综合贡献的企业需提供:汇总计算企业名单、股权隶属关系证明及同意汇总确认书 | 我要办理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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