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原文
- 申报材料
2023年鼓励创意设计业发展
《深圳市罗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深圳市罗湖区扶持数字创意和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措施》
自2022年1月1日起新迁入或新设立数字创意或文化企业;申请本实施细则的企业(机构)应在罗湖区依法正常经营,依法纳税,原则上应依法纳入罗湖统计。
(一)鼓励大师工作室落地
资助标准:支持国家级工艺美术大师在罗湖区注册成立大师工作室,一次性给予最高80万元扶持。
(二)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内外创意设计大赛
资助标准:对参加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国际创意设计奖项评选活动并获得荣誉称号的企业,如获得iF国际设计金奖、红点之星、红点至尊奖、ONE SHOW国际创意奖及全球五大广告节最高奖,每项奖励50万元。对参加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国内创意设计奖项评选活动并获得荣誉称号的企业,如获得国家级工业设计奖(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金奖)、广东省“省长杯”工业设计(金奖以上)奖,每项奖励25万元。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按从高且不重复原则奖励;同一企业每年度同一奖项奖励不超过两次。本条款与罗湖“菁英人才”政策不同时适用。
申请时效:在获奖或受表彰之日(以获奖证书或证明内所署日期为准)起,一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存在以下情形的企业及个人,不得获得本专项资金:
(一)被深圳信用网列入严重失信主体,或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二)主要财产因债务纠纷已被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
(三)存在商业贿赂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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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罗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我要办理 | ||
2 | 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纳税证明 | 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纳税证明(按税种,被引进企业) *与下属控股或参股子公司合并申报的,子公司需一并提交 | 我要办理 | |
3 | 关于同意进行税务查询的说明 | 被引进企业 |
关于同意进行税务查询的说明.docx |
我要办理 |
4 | 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 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等,被引进企业) *与下属控股或参股子公司合并申报的,子公司需一并提交 | 我要办理 | |
5 | 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 我要办理 | ||
6 | 营业执照 | 我要办理 | ||
7 | 获奖证明材料 | 我要办理 | ||
8 | 汇总计算企业名单、股权隶属关系证明及同意汇总确认书 | 涉及汇总计算产值(营业收入)和综合贡献的企业需提供:汇总计算企业名单、股权隶属关系证明及同意汇总确认书 | 我要办理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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