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原文
- 申报材料
2023年支持企业租赁辖区产业空间
《深圳市罗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深圳市罗湖区扶持数字创意和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措施》
自2022年1月1日起新迁入或新设立数字创意或文化企业;申请本实施细则的企业(机构)应在罗湖区依法正常经营,依法纳税,原则上应依法纳入罗湖统计。
支持优秀数字创意及文化企业入驻罗湖,对于新迁入或新设立的企业,在罗湖区租赁自用办公用房合同期达3年以上的,落地后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的,补贴标准为上年度实际支付租金的30%,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享受租赁支持期间不得转租,否则需返还已拨付的扶持资金,已享受区其他房租补贴的不重复使用。
存在以下情形的企业及个人,不得获得本专项资金:
(一)被深圳信用网列入严重失信主体,或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二)主要财产因债务纠纷已被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
(三)存在商业贿赂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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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罗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我要办理 | ||
2 | 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纳税证明 | 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纳税证明(按税种) *与下属控股或参股子公司合并申报的,子公司需一并提交 | 我要办理 | |
3 | 关于同意进行税务查询的说明 | 我要办理 | ||
4 | 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 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等) *与下属控股或参股子公司合并申报的,子公司需一并提交 | 我要办理 | |
5 | 经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 我要办理 | ||
6 | 租房费用发票 | 我要办理 | ||
7 | 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 我要办理 | ||
8 | 营业执照 | 我要办理 | ||
9 | 租赁办公用房自用承诺书 | 我要办理 | ||
10 | 年度扶持金额累计超过50万元需提供相关协议 | 我要办理 | ||
11 | 汇总计算企业名单、股权隶属关系证明及同意汇总确认书 | 涉及汇总计算产值(营业收入)和综合贡献的企业需提供:汇总计算企业名单、股权隶属关系证明及同意汇总确认书 | 我要办理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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