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原文
- 申报材料
2023年企业购房扶持
《深圳市罗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深圳市罗湖区支持建筑类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辖区从事建筑施工、装饰装修、设计、监理、勘察、咨询、物业服务等建筑类企业(以下简称辖区企业),且在罗湖区依法正常经营,依法纳税,原则上应依法纳入罗湖统计。
(一)项目说明及资助标准:
上一年度综合贡献1000万元以上的辖区企业,在罗湖区新购置自用办公用房,按照购房价格的一定比例享受最高1亿元的一次性购房扶持,分五年支付,每年支付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罗湖区级财政贡献的50%。享受购房扶持年限内,区产业主管部门需每年核准企业的综合贡献门槛,若某年未达到门槛,则当年不予扶持。
享受购房扶持期间及扶持款项拨付完毕后五年内均不得对外租售,否则需返还已拨付的产业资金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享受该扶持的企业需与区产业主管部门签订监管协议。
存在以下情形的企业及个人,不得获得本专项资金:
(一)被深圳信用网列入严重失信主体,或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二)主要财产因债务纠纷已被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
(三)存在商业贿赂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一)受理部门有权按照网上申报的时间先后决定项目受理顺序,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未在规定申报时间内完成申报,以及其他限制情形的项目不予受理。
(二)申报企业应保证其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并承担所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的相关法律责任,如有虚假或侵权等行为,该项目申请无效,如事后发现存在以上行为,主管部门将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
1 | 罗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我要办理 | ||
2 | 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纳税证明 | 与下属控股或参股子公司合并申报的,子公司需一并提交 | 我要办理 | |
3 | 关于同意进行税务查询的说明 |
关于同意进行税务查询的说明.docx |
我要办理 | |
4 | 收款账户说明 |
收款账户说明.docx |
我要办理 | |
5 | 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 我要办理 | ||
6 | 营业执照 | 我要办理 | ||
7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法人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 我要办理 | ||
8 | 汇总计算企业名单、股权隶属关系证明及同意汇总确认书 | 涉及汇总计算产值(营业收入)和综合贡献的企业需提供 | 我要办理 | |
9 | 五年不迁离罗湖承诺函 | 年度扶持金额累计超过50万元的企业需提供 |
承诺函.docx |
我要办理 |
10 | 由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书 | 我要办理 | ||
11 | 购房合同 | 我要办理 | ||
12 | 购房费用发票 | 我要办理 | ||
13 | 监管协议 | 我要办理 | ||
14 | 购置办公用房自用承诺书 |
|
我要办理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