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原文
- 申报材料
2023年鼓励企业技术创新
《深圳市罗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深圳市罗湖区支持建筑类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辖区从事建筑施工、装饰装修、设计、监理、勘察、咨询、物业服务等建筑类企业(以下简称辖区企业),且在罗湖区依法正常经营,依法纳税,原则上应依法纳入罗湖统计。
(一)项目说明及资助标准:
对在罗湖区注册满一年的辖区企业,获得国家级工法的,奖励企业10万元;获得省部级工法的,奖励企业5万元。
对在罗湖区注册满一年的辖区企业,在深圳市参建的项目获得国家级、省级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包括建筑类十项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科技示范工程或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分别给予企业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请时效:在获得相关奖励一年内(以政府网站公示日期或者获奖证书落款日期为准)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存在以下情形的企业及个人,不得获得本专项资金:
(一)被深圳信用网列入严重失信主体,或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二)主要财产因债务纠纷已被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
(三)存在商业贿赂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一)受理部门有权按照网上申报的时间先后决定项目受理顺序,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未在规定申报时间内完成申报,以及其他限制情形的项目不予受理。
(二)申报企业应保证其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并承担所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的相关法律责任,如有虚假或侵权等行为,该项目申请无效,如事后发现存在以上行为,主管部门将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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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罗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我要办理 | ||
2 | 营业执照 | 我要办理 | ||
3 | 证明材料 | 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工法证明材料,或者在深参建项目获得国家级、省级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证明材料 | 我要办理 | |
4 | 五年不迁离罗湖承诺书 | 年度扶持金额累计超过50万元的企业需提供 |
承诺函.docx |
我要办理 |
5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法人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 我要办理 | ||
6 | 收款账户说明 |
收款账户说明.docx |
我要办理 | |
7 | 由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纳税证明 | 我要办理 | ||
8 | 《关于同意进行税务查询的说明》 |
关于同意进行税务查询的说明.docx |
我要办理 | |
9 | 年度扶持金额累计超过50万元的企业需提供 | 我要办理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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