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
  • 通知原文
  • 申报材料
2023年鼓励企业增长创收
政策依据:

  《深圳市罗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深圳市罗湖区支持建筑类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扶持对象:

  辖区从事建筑施工、装饰装修、设计、监理、勘察、咨询、物业服务等建筑类企业(以下简称辖区企业),且在罗湖区依法正常经营,依法纳税,原则上应依法纳入罗湖统计。

扶持项目:

  对上一年度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上,且同比正增长5%及以上的辖区建筑施工、装饰装修企业,按其对罗湖区级财政贡献的5%,给予基础奖励;上述企业综合贡献同比呈正增长的,按对应比例另给予增长奖。

  对上一年度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且同比正增长5%及以上的辖区工程技术服务、物业服务类企业,按其对罗湖区级财政贡献的5%,给予基础奖励;上述企业综合贡献同比呈正增长的,按对应比例另给予增长奖。

限制和除外情形:

  存在以下情形的企业及个人,不得获得本专项资金:

(一)被深圳信用网列入严重失信主体,或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二)主要财产因债务纠纷已被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

(三)存在商业贿赂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补充说明:

 (一)受理部门有权按照网上申报的时间先后决定项目受理顺序,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未在规定申报时间内完成申报,以及其他限制情形的项目不予受理。

    (二)申报企业应保证其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并承担所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的相关法律责任,如有虚假或侵权等行为,该项目申请无效,如事后发现存在以上行为,主管部门将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序号 附件名称 详细要求 材料下载 操作
1 罗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我要办理
2 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纳税证明 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纳税证明(按税种) *与下属控股或参股子公司合并申报的,子公司需一并提交 我要办理
3 关于同意进行税务查询的说明 关于同意进行税务查询的说明.docx
我要办理
4 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等) *与下属控股或参股子公司合并申报的,子公司需一并提交 我要办理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法人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我要办理
6 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我要办理
7 营业执照 我要办理
8 汇总计算企业名单、股权隶属关系证明及同意汇总确认书 汇总计算企业名单、股权隶属关系证明及同意汇总确认书 *涉及汇总计算产值(营业收入)和综合贡献的企业需提供 我要办理
9 五年不迁离罗湖承诺函 年度扶持金额累计超过50万元的企业需提供 承诺函.docx
我要办理
10 收款账户说明 收款账户说明.docx
我要办理
辅助材料
序号 附件名称 详细要求 示例样本 操作

点赞

收藏

转发

手机扫码查看/分享
为你推荐
10000万
其他方向
申报日期: 2022-09-01 / 2023-12-31
60天后截止
订阅通知 立即申报
10000万
其他方向
申报日期: 2022-09-01 / 2023-12-31
60天后截止
订阅通知 立即申报
10000万
其他方向
申报日期: 2022-09-01 / 2023-12-31
60天后截止
订阅通知 立即申报
10000万
其他方向
申报日期: 2022-09-01 / 2023-12-31
60天后截止
订阅通知 立即申报
在线客服 客服软件
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