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原文
2023年鼓励建设公共服务平台
建设扶持
1.申报主体工商注册地和税务登记地均在龙岗区﹔
2.走廊内项目在近三年内被认定为龙岗区数字创意产业公共服务平台﹔
3.平台投资总额(仅限规划设计费、基础设施建设费.装修工程费.设备及安装工程费、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工程造价咨询费、工程监理费、宣传和市场推广费及公共服务平台配套的软硬件设备)达到300万元以上。
运营扶持
1.申报主体工商注册地和税务登记地均在龙岗区;
2.走廊内项目在近三年内被认定为龙岗区数字创意产业公共服务平台。
建设扶持
自认定之日起三年内,可按照该项目认定前三年内实际建设投资总额的40%申请建设扶持。其中∶总投资在300万元(含)至500万元(不含)的,最高扶持不超过150万元;总投资在500万元至700万元(不含)的,最高扶持不超过250万元;总投资在700万元至1000万元(不含)的,最高扶持不超过350万元;总投资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最高扶持不超过400万元。
运营扶持
对经认定的数字创意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每年按照上年度考核情况,分别给予前两个考核等级获得者30万元、20万元运营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