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原文
2023年影视动漫业∶重点扶持影视拍摄服务
影视拍摄基地建设扶持、虚拟拍摄数字化影棚建设扶持、影视拍摄场地运营扶持、企业房租扶持
影视拍摄基地建设扶持:
1.申报主体工商注册地和税务登记地均在龙岗区;
2.走廊内项目近三年内被认定为影视拍摄基地。
虚拟拍摄数字化影棚建设扶持:
1.申报主体为工商注册地和税务登记地均在龙岗区的虚拟拍摄数字化影棚;
2.能满足院线数字电影拍摄需求的虚拟拍摄数字化影棚需达到如下条件:
物理空间使用面积不小于1500平方米;
背景墙为LED高清显示屏且总面积不小于700平方米,分辨率均不小于8K;
具备完整的虚拟拍摄相关数字设备,包括虚拟场景的渲染设备、摄影机内外参照跟踪设备、数字调控灯光照明设备、人机交互设备等。
3.能满足其他超高清视频拍摄需求的虚拟拍摄数字化影棚需达到如下条件﹔
物理空间使用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
背景墙为LED高清显示屏且总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分辨率均不小于8K;
具备完整的虚拟拍摄相关数字设备,包括虚拟场景的渲染设备、摄影机内外参照跟踪设备、数字调控灯光照明设备.人机交互设备等。
影视拍摄场地运营扶持:
1.申报主体为经认定的影视拍摄基地或已获得建设扶持的虚拟拍摄数字化影棚的运营单位,工商注册地和税务登记地均在龙岗区﹔
2.影视拍摄基地或虚拟拍摄数字化影棚每年接待影视剧组数量超过10个,每个剧组与申报单位实际发生的服务费用总金额不低于10万元,且申报扶持的剧组平均服务费用不低于30万元。
企业房租扶持:
1.申报主体入驻经认定的影视拍摄基地的中小微数字创意产业类企业和其他类型中小微文化企业,工商注册地和税务登记地均在龙岗区;
2.单个租赁合同期期限不低于3年;
3.场地租赁合同必须由申请企业与经认定的影视拍摄基地管理运营单位或物业业主签订;
4.申请房租扶持的租赁合同最早起算时间可追溯至申请之日前两年。
影视拍摄基地建设扶持:
按照认定前三年内实际建设投资总额的 2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给予建设扶持。
虚拟拍摄数字化影棚建设扶持:
按照其正式投入使用前三年内实际建设投资总额的20%、能满足院线数字电影拍摄需求的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能满足其他类型超高清视频拍摄需求的不超过100万元的标准给予建设扶持。
影视拍摄场地运营扶持:
对影视拍摄场地每年接待影视剧组数量超过10个、20个、30个、40个的,对拍摄场地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的运营扶持。
企业房租扶持:
对入驻经认定的影视拍摄基地的中小微数字创意产业类企业,给予每月每平方米单价的30%、每平方米最高不超过40元、每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办公房租补贴﹔;对入驻的其他类型文化企业,给予每月每平方米单价的25%、每平方米最高不超过30元、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办公房租补贴,累计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