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原文
- 申报材料
2022年人才住房扶持
《深圳市罗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深圳市罗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助力高质量发展)》
在罗湖区内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原则上应依法纳入罗湖统计且达到总部经济认定标准的企业。
对申请扶持的罗湖“四上”企业,其在罗湖的控股或参股子公司可按照股份比例汇总计算综合贡献和产值(营业收入),在双方协商同意其中一方不再享受同款政策的前提下,该企业或子公司之一可视同为单一主体申报扶持项目。
根据《深圳市罗湖区人才住房分配和管理实施细则》,符合相应条款的企业纳入年度《罗湖区人才安居企事业单位名录》的,可向杰出人才提供最高150平方米人才安居住房,对符合条件的各领域“菁英人才”,可根据区住建局相关政策规定和标准享受住房货币扶持。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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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罗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我要办理 | ||
2 | 关于同意进行税务查询的说明 |
关于同意进行税务查询的说明.docx |
我要办理 | |
3 | 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 登录深圳信用网http://www.szcredit.org.cn,打印已嵌套印章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 我要办理 | |
4 | 其他受理部门认为必要的材料 | 我要办理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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