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原文
- 申报材料
2022年行业协会活动发展扶持
(一)鼓励企业、行业协会、园区、科研单位等机构承办或参与重点展会等全国或粤港澳大湾区有较大影响的行业活动。经区产业主管部门事前备案,报分管区领导审批同意,按照活动实际投入,给予项目承办或参与方一定额度的经费扶持。对于承办活动的行业协会、园区、科研单位等机构,原则上按照活动实际投入的一定比例给予扶持,最高200万元;对于承办活动的企业,根据条件按活动实际投入的一定比例给予扶持,最高100万元。每个申报单位原则上每年只能申请一个本款所包括的项目。
(二)鼓励企业随区政府组团参加国内外大型知名展销会、博览会等经贸会展活动,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给予企业活动经费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