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原文
- 申报材料
2022年行业协会落户项目
《深圳市罗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深圳市罗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招商引资)》
(一)在罗湖区依法正常经营,依法纳税,原则上应依法纳入罗湖统计,且符合相关认定标准的市场主体。
(二)对集聚产业资源、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起到重大作用的行业协会、专业机构、个人等。
(三)符合辖区发展战略和产业规划,具有重大产业支撑作用的,经区政府批准,与区政府签订合作协议的企业(机构)。
自2022年1月1日起新迁入或新设立的行业协会,在罗湖举办或引入行业品牌活动、有经济影响力的峰会等活动,经区产业主管部门核准认定及分管区领导审批同意,给予30万元一次性扶持。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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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罗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我要办理 | ||
2 |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 | 我要办理 | ||
3 | 登记管理机关出具的关于同意变更地址的批复 | 新迁入的行业协会需提供 | 我要办理 | |
4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法人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 我要办理 | ||
5 | 活动总结报告 | (包括:本次展会/活动的基本情况、取得的成果;活动的照片、会刊、宣传材料、媒体报道等) | 我要办理 | |
6 | 收款账户说明 | 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等,被引进企业) *与下属控股或参股子公司合并申报的,子公司需一并提交 |
收款账户说明.docx |
我要办理 |
7 | 年度扶持金额累计超过50万元需提供相关协议 | 我要办理 | ||
8 | 其他受理部门认为必要的材料 | 我要办理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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