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原文
- 申报材料
2022年企业空间扶持
经遴选认定的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生态环境保护等要求,对我区经济有重大带动作用的重点产业项目,可以给予土地空间支持,具体参照《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及《罗湖区重点产业项目遴选办法(试行)》标准执行。
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企业和机构可以给予创新型产业用房支持,具体参照《深圳市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修订版)》及《罗湖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标准执行。
(一)总部企业购房扶持(非金融机构)
新迁入或新设立的总部企业,在罗湖区新购置自用办公用房,按照购房价格的一定比例可享受最高1亿元的购房扶持,平均分五年支付。
未在深圳竞得用地或购得政策性用房的市级总部企业,且在罗湖购房的,除享受以上扶持外,按条件予以额外扶持,最多扶持五年。
(二)科技创新企业购房扶持
新迁入或新设立的科技创新企业,经区产业主管部门报分管区领导审定备案,在罗湖区新购置自用办公用房,按照购房价格的一定比例可享受最高1亿元的购房扶持,平均分五年支付。
(三)金融机构购房扶持
新迁入或新设立的持牌金融机构,在罗湖区新购置自用办公用房,按照购房价格的一定比例可享受最高1亿元的购房扶持,平均分五年支付。
(四)商贸流通业、高端服务业企业购房扶持
新迁入或新设立的商贸流通业、高端服务业企业,在罗湖区新购置自用办公用房,按照购房价格的一定比例可享受最高1亿元的购房扶持,平均分五年支付。
(一)总部企业租房扶持
新迁入或新设立的总部企业,在罗湖区新租赁合同期三年以上的自用办公用房,租赁合同期内每年按照上一年度实际租金的一定比例给予不超过三年的租金扶持,按合同年限支付,年度最高500万元。
(二)科技创新企业租房扶持
新迁入或新设立的科技创新企业,经区产业主管部门报分管区领导审定备案,在罗湖区新租赁合同期三年以上的自用办公用房,租赁合同期内每年按照上一年度实际租金的一定比例给予不超过三年的租金扶持,按合同年限支付,年度最高500万元。
(三)金融机构租房扶持
新迁入或新设立的持牌金融机构,在罗湖区新租赁合同期三年以上的自用办公用房,租赁合同期内每年按照上一年度实际租金的一定比例给予不超过三年的租金扶持,按合同年限支付,累计扶持不超过3000万元。
(四)商贸流通业、高端服务业企业租房扶持
新迁入或新设立的商贸流通业、高端服务业企业,在罗湖区新租赁合同期三年以上的自用办公用房,租赁合同期内每年按照上一年度实际租金的一定比例给予不超过三年的租金扶持,按合同年限支付,年度最高500万元。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下载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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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罗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我要办理 | ||
2 |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 | 我要办理 | ||
3 | 登记管理机关出具的关于同意变更地址的批复 | 新迁入的行业协会需提供 | 我要办理 | |
4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法人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 我要办理 | ||
5 | 活动总结报告 | 包括:本次展会/活动的基本情况、取得的成果;活动的照片、会刊、宣传材料、媒体报道等 | 我要办理 | |
6 | 收款账户说明 |
收款账户说明.docx |
我要办理 | |
7 | 年度扶持金额累计超过50万元需提供相关协议 | 我要办理 | ||
8 | 其他受理部门认为必要的材料 | 我要办理 |
序号 | 附件名称 | 详细要求 | 示例样本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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