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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宝安区机器换人项目资助预申请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各街道办:
根据《宝安区贯彻落实<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为有效推进2016年度机器换人示范/一般项目,现开始接受项目预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企业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为宝安区;
2.项目实施地在宝安区;
3.项目应符合深圳市产业政策导向目录;
4. 改造或新建项目已完工,且未超过2年,项目中的设备购置时间不超过3年;
5.项目投资额应超过100万元。
二、补贴范围和标准
对经认定的“机器换人”示范项目,给予设备投入的15%、不超过200万元的补贴;对经认定的“机器换人”一般项目,给予设备投入的10%、不超过100万元的补贴。
三、受理地点
宝安区新安三路28号海关大厦8楼809室。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刘小姐 ,27848864;郑先生,27848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