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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宝安区行业组织开办及运营费用资助的申报通知
各相关企业单位:
根据《宝安区贯彻落实<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深宝发〔2016〕8号)文件精神,宝安区经济促进局拟开展2016年宝安区行业组织开办及运营费用资助的申报工作(原则上逾期申报的将纳入2017年资金资助计划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由市、区政府倡导的,在我区注册成立、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行业协会等行业组织。
二、资助范围和标准
1.开办费资助:对行业组织开办的第一年给予100万元的开办费资助;
2.运营费资助:对行业组织运行的第二年、第三年给予运营费用资助,以组织实际投入运营费用为准,每年度最高资助50万元;获得国家、省、市、区相关奖励等突出贡献的,最高资助100万元。
三、受理地点
宝安区企业服务中心(23区新安三路海关大厦20楼金融超市大厅)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27848943,赖小姐、骆先生